合同糾紛打官司費用

合同糾紛起訴的費用分爲律師費和訴訟費,訴訟費根據各地法院的規定進行收取。律師費則沒有明確的規定和標準,主要受到市場價格調控。

合同糾紛打官司費用

一、律師代理費用

一般民事案件,律師收費的方式一般分爲按標的收取以及按件收取兩種方式。大概的收費範圍如下:

案件存在財產爭議的,一般以訴訟標的爲基礎,按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分 8%—10%,最低一般不低於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7%;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一般無財產爭議性質的案件,比如僅解除婚姻關係的離婚案件、撫養權爭取案件,都是採取按件收費的標準進行的,根據不同的案情收費一般在5000—20000。

二、合同糾紛特殊情況

合同糾紛類型的案件,很多情況需要結合雙方的合同約定來進行判斷,包括律師費由誰承擔。如果合同約定了如果雙方發生糾紛,律師費由特定一方承擔的話,那一般就需要遵從雙方的合同約定,由該特定方承擔。

三、法院訴訟費用

提起民事訴訟,需要向法院繳納一筆訴訟受理費,這個費用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的。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以上就是合同糾紛案件所涉訴訟費以及律師費的大致情況,以上數據均爲部分收集整理和不完全統計,不具備普遍性,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