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倒籤的合同如何訂立,效力如何
倒籤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合同,但是倒籤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卻存在較大的風險。和一般合同的訂立沒有差別;
對於合同簽訂前的履行過程,由於存在較大的不確定因素,雙方的權利義務不明確、法律責任界定不清;
容易產生法律糾紛,而一旦產生糾紛後由於證據難以取得,解決起來又比較困難,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無法體現,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合同訂立方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倒籤合同存在哪些風險
(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對於合同簽訂前的履行過程,由於存在較大的不確定因素,雙方的權利義務不明確、法律責任界定不清,容易產生法律糾紛,而一旦產生糾紛後由於證據難以取得,解決起來又比較困難,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無法體現,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
如在施工合同中,存在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工程量變更等可能性,缺少合法有效的合同作爲依據,爭議將難以順利解決。
對於採購合同,可能因爲標的設備的市場價格浮動或運輸損失風險而發生爭議,又無法出具相關合同證明,如適用合同履行地或貨物交接時的市場價格,可能因市場價格浮動變化較大,導致企業經營付出更高的成本,損害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存在一定的管理風險。
補籤合同違反公司的合同管理規定,導致合同管理質量及效率的下降,擾亂企業正常的管理秩序。
如補籤合同使合同的生效時間遲於合同履行,但其他條款內容與正常簽訂的合同一致,導致合同的生效日期、履行期限及有效期限等有關期限規定產生邏輯上的衝突和混亂(如合同約定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而實際生效前,合同已經履行完畢等),同時也可能使合同的交貨、驗收、付款的時間及條件出現前後矛盾的情況等,這些問題都給合同的管理及履行帶來了不良影響。
有的單位爲了趕在年底之前把計劃資金消化掉,或清理年內因計劃資金不夠、計劃未下達等原因未結算的項目,集中籤訂大批合同,導致合同立項審批和履約結算手續幾乎同時進行,造成年底突擊花錢和結算現象,擾亂了企業正常的工作管理秩序。
(三)存在企業內控審計風險。
公司在基本管理制度和內控管理流程中明確規定了項目管理流程以及合同的起草、審批、簽訂、履行等管理環節和流程,規定了合同管理相關部門的職責和管理權限。
倒籤合同無論是否給公司造成實際的危害後果,都違反了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導致內控制度的執行偏差或發生漏洞,應當避免發生。
(四)存在財務資訊失真風險。
若不簽訂書面合同,則會影響財務部門的及時入賬管理,在財務部門的成本、應付賬款、資產負債表等會計報表上無法如實顯示項目相關的費用列支情況,導致會計資訊無法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和成本狀況,形成企業會計資訊失真,容易引發成本失控、決策失誤等經營風險。
以上是小編對倒籤合同效力如何確定的解答,倒籤合同的情況下,導致合同簽訂前的履行過程存在不確定性,法律責任界定不清,容易產生法律糾紛。
在實踐中應當對其進行有效控制以避免不良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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