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糾紛原告代理詞怎麼寫

一、合同效力糾紛原告代理詞怎麼寫?

合同效力糾紛原告代理詞怎麼寫

1、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

(2)稱呼語,即審理本案的審判長和審判員。

(3)前言:簡要說明代理律師出庭代理訴訟的合法性、代理權限範圍、出庭前準備工作概況。

2、正文。

(1)案件性質和具體案情。

(2)被代理人的訴訟地位。

(3)訴訟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權範圍。

(5)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或對本案爭議標的態度。

3、尾部。

⑴代理律師署名;

⑵代理詞發表日期。

二、合同效力糾紛的律師代理費是多少?

合同效力糾紛的律師代理費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考慮的因素是: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四)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六)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七)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合同效力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在合同效力糾紛案件中,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聘請律師做代理人的,律師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寫代理詞,雖然代理詞的寫法是一樣的,可是代理詞中的代理意見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