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用藍色圓珠筆寫生效嗎

合同用藍色圓珠筆寫生效嗎

一、合同用藍色圓珠筆寫生效嗎

合同用藍色圓珠筆寫生效。因爲法律並未規定合同簽訂一定要用什麼顏色的筆,所以使用藍色的圓珠筆也是可行的。合同有效的要件有需要意思表示真實,體現了當事人的自願原則,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簽訂合同的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二、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區別是什麼

1、構成條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條件包括: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至於當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則在所不問,它着重強調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現。

合同生效的條件主要有: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義不同。

合同成立與否基本上取決於當事人雙方的意志,體現的是合同自由原則,合同成立的意義在於表明當事人雙方已就特定的權利義務關係取得共識。

合同能否生效則要取決於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體現的是合同守法原則,合同生效的意義在於表明當事人的意志已與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實現了統一,合同內容有了法律的強制保障。

3、作用的階段不同。

合同成立標誌着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合同內容所反映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明確。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獲得法律的確認和保障,當事人應全面履行合同,以實現締約目的。

簡單地說,合同的成立標誌着合同訂立階段的結束,合同的生效則表明合同履行階段即將開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據。

使用藍色圓珠筆書寫的合同具備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不一樣的,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這兩者之間的構成條件不同,責任形式不同,法律意義不同,賠償範圍不同,合同成立並不代表合同生效,但是生效的合同一定成立,受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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