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與技術合同範本是怎樣的?

一、勞動與技術合同範本是怎樣的?

勞動與技術合同範本是怎樣的?

勞動與技術合同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防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技術崗位工作,並聘任技術負責人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爲______年。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爲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全負責站內技術管理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保持站內設備正常執行及設備保養工作。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Z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中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防衛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 -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資訊。

(五)知識產權歸屬

1、本合同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專利、 註冊商標權專用權和專有技術等。

2、乙方爲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所創作的作品、發明創造、專有技術,是履行職務的行爲,知識產權歸屬甲方,乙方無權申請相關權利。

3、對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可視該發明創造對甲方的貢獻大小,給乙方予以獎勵。

4、乙方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欲就與甲方有-定競爭關係的課題自行研究開發的,應事先與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質技術的範圍及補償辦法以及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申請權和申請的權利歸屬達成書面協議。否則,均視作乙方的職務行爲,相關權利均歸屬甲肪。

(六)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Z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3、如甲方實行獎金(績效工資)制度的,則乙方的獎金(績效工資)由甲方根據Z方的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予以確定。

4、經雙方協商,乙方工資爲每月___元; 試用期工資標準爲__元/月。

(七)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肪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Z仿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入繳費本人個人帳戶。經雙方協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防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九)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明顯不能勝任或者繼續完成合同規定的專業技術指導工作的;

(3)反相關保密協議,故意泄露公司商業祕密;

(4)嚴重失職、瀆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嶼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在合同期內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公司委派的技術指導工作;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3)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承擔專業技術工作的受聘人員,如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可能給單位代理技術項目終止、引發知識產權糾紛、技術泄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8、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9、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0、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十、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 -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十一)同份數本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二、勞動合同中應當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不管職員與單位簽署的技術勞動合同,還是一般的勞動合同,一旦合同簽署,那麼單位不得無故解除勞動關係,否則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是賠償金,當然,具體是否需要支付,需要結合實際情形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