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約定違約金如何賠償?

當事人依然可以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一方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未約定違約金如何賠償?

違約金是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當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由違約方支付給對方一定金額的貨幣。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因此,違約金的適用是以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爲前提的,如果合同中沒有對違約金作出相關約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在訴訟中主張違約金的,法院不予支援。

那麼,如何在合同未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主張相應的利息作爲補償,利息的計算標準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這種主張必須在訴訟請求中明確是利息損失,不要與違約金混淆,原告的訴訟請求對於主張違約金還是主張利息損失不明確的,法官可以行使釋明權,要求當事人明確訴訟請求,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另外,若對方違約給你造成了經濟損失,你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因違約所造成你的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