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貸合同糾紛開庭流程是怎麼樣的
民間借貸糾紛包括其他的案件開庭流程一般包含以下程序:
1、宣佈開庭;
2、覈對原、被告雙方當事人身份;
3、審判長詢問當事人對出庭人員的身份有無異議;
4、宣佈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名單;
5、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鑑定人員的迴避;
6、法庭調查階段,由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進行答辯;
7、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先由原告進行舉證,被告逐一進行質證。再由被告舉證,原告進行質證;
8、法庭詢問階段,原被告之間可以互相發問,再由主審法官進行提問;
9、法庭辯論階段,進行第二輪辯論;
10、陳述最後意見,如事實清楚的,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二、借貸合同糾紛起訴的準備材料有哪些
1、起訴狀,其中需涵蓋的內容包括:
(1)原、被告的身份資訊,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聯繫方式等;
(2)訴訟請求,寫明訴訟請求中的具體金額及其性質,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
(3)事實和理由,包括但不限於原、被告之間的關係、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時間、借款的細節和過程、被告還款情況、原告催款情況。
2、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借條、資金流水證明等,應儘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情況、被告是否有還款等。
說明:起訴狀和證據材料一式兩份或多份,一份原本交由法院附卷,一份副本由法院送達被告;若被告爲多人的,則每增加一名被告,應再提供一份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副本。
3、身份證明及委託材料:應提供原告及被告的身份資訊材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戶籍所在地、聯繫方式等資訊。
借貸合同糾紛產生之後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在起訴時也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只有確定法院無任何的異議就可以受理自己的案件,只要法院給予了判決結果,債務人就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不錢不還就可以按拒不執行罪來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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