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戶是否必須簽訂購銷合同
法律沒有規定客戶必須簽訂購銷合同,簽訂合同是屬於自願的民事行爲,不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係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
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定義】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二、口頭約定買賣合同,沒明確貨物價款怎麼辦
1、雙方進行協商。
不管是簽訂買賣合同,還是口頭約定合同,都是以雙方的自主約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對貨物價款不確定的,即可以透過雙方協商確定。
協商要是能達成一致的,那麼可以做補充協議。
2、按照合同的特別條款。
有些買賣合同會有特別的規定,所以對貨物價款不確定的也可以參考該條款確定。
3、按交易習慣。
如果是熟客關係,那麼雙方也能默認出個交易方式,或者直接按照業內的方法確定。
如果按照以上的做法都不能確定貨物價款的,那麼可以根據以下不同情況確定最後的價款:
1、必須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該價格履行。
2、除了上述情況之外,將按照同類產品、同類服務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不過不管怎樣,雙方事先沒約定好貨物價款,在結賬的時候都將會陷入麻煩,如果實在解決不下的話,那麼可以採取以下措施處理:
1、申請仲裁。
如果雙方口頭約定了仲裁,或是在協商處理不下時,雙方都明確補充仲裁協議的,那麼即可以按照仲裁條款,去請求仲裁院進行處理。
2、法院起訴。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仲裁,那麼這個時候即可以積極去法院起訴處理,不過法院起訴的話得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以及貨物等。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所以在購銷活動中,沒有規定一定要客戶簽訂購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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