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未實際履行意味着合同無效嗎
合同未實際履行並不意味着合同無效,合同未實際履行可能生效的條件未達成,等生效條件達成後,當事人就會履行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爲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當事人爲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爲條件已經成就;
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爲條件不成就。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二、合同履行完畢還能解除嗎
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已經終止,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已經全部完成,不用再進行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規定合同未實際履行並不意味着合同就是無效的,合同沒有實際履行可能生效的條件未達成,只有達到一定的條件後就可以繼續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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