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況下籤合同有效嗎?

不知情的情況下籤合同有效嗎?

一、不知情的情況下籤合同有效嗎?

合同不一定有效,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本人知情後,如果表示同意、追認甚至默認的,則合同有效;本人明確表示不追認、不同意,則對本人不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是由其授權的代理人在其授權範圍內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是有授權的他人簽訂的,事後對合同也不追認的,該合同無效。如果合同是當事人自己籤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籤訂的合同有可能是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視爲可撤銷合同,可撤銷合同在撤銷權人撤銷之前是有效的。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爲,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合同生效的舉證責任有哪些?

1、主張合同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本身能否獲得法律確認的效力,與合同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合同糾紛中,一方當事人以合同雖然成立但未生效而拒絕履行合同時,主張合同已經生效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就合同已經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比如在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中,主張合同已經生效的當事人應當就條件已經成就而承擔舉證責任。

2、主張合同關係成立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當合同的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義務時,如果另一方否認雙方合同關係的成立或存在,主張合同關係成立的一方當事人就應對合同訂立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籤的合同不一定有效,主張合同生效的當事人,對於合同生效的事實要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成立的當事人,對於合同訂立的事實要承擔舉證責任。合同本身是否可以獲得法律上確認的效力,就是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