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方式是什麼?

一、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方式是什麼?

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方式是什麼?

借貸雙方合同履行地有約定的根據約定確定,沒有約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爲合同履行地。

相關法律的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 【合同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二、私人借款借條不見了怎麼辦?

私人借款借條不見了可以採取以下的辦法:

1、找證人證明借貸關係存在

司法實踐中,並不是只有借條能夠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的。證人證言同樣可以作爲證據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所以,如果借條丟失了,但是有證人可以作證,而且證言是屬實的,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2、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

可從容地要求債權人訂立還款計劃或訂立還款協議書。只要對方肯籤還款計劃或協議書條件可放寬,只要有了還款計劃或協議書就可以彌補遺失的借條。要注意最好不要讓對方察覺到借條已經丟失,否則對方可能會賴賬。

3、偷偷錄音證明借貸事實

債權人還可以與對方當面交談或電話交談,並把內容錄下來作爲證據,但是應當強調錄音取得的合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錄音證據,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1)被錄音者必須是債務人。

(2)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權債務的內容。

(3)錄音應當真實完整。

(4)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

(5)錄音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

(6)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

(7)錄音可以公證

公民、單位在遇到資金困難的情形時,可能並不會選擇向銀行借貸,而是會選擇向其他有經濟能力的人簽署提出借款請求,如果請求被受理,那麼雙方可能會簽署借款合同,在合同之中可以約定合同的履行地點等的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