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技術合同中委託人的義務有哪些內容

一、在技術合同中委託人的義務有哪些內容?

在技術合同中委託人的義務有哪些內容

1.按照合同的約定,闡明諮詢問題,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2.爲受託人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除合同另有約定,承擔受託人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的經費;

4.應受託人的要求及時補充有關資料和數據;

5.應受託人的要求,對受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數據,按照合同的約定予以保密,只有在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可以引用、發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6.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接受受託人的工作成果,及時支付報酬。

7.檢驗、鑑定技術開發項目的成果,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當研究人員完成開發項目後,委託人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對委託開發的項目進行技術及性能等諸多方面的檢驗、鑑定後進行驗收,這是確保自己權利不收損害及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二、受託人的主要義務有哪些內容?

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論證;

2.發現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補充、修改;

3.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和人才優勢,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期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保證諮詢報告和意見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

4.應委託人的要求,對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數據,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和期限予以保密,只有在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可以引用、發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5.維護委託人的技術、經濟利益。在合同有效期內,就同類技術項目與委託人的競爭者訂立技術諮詢合同的,應當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合同一旦簽訂蓋章後就會開始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委託者及受託者必須清楚明白自己在設立的技術合同上的義務,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真正在法律上起到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