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麼簽署有效合同
符合以下條件的合同有效:
1、簽訂合同的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2、合同內容反映了簽訂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二、合同怎麼判定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合同條款無效:
(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於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對於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合同條款。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三、公章籤合同有效嗎
公章籤合同當然有效。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合同蓋了公章後即視爲一方單位對合同的認可。而且法律規定,合同自當事人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即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即生效。當然當事人約定了生效時間、生效條件,或者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批准手續才能生效的合同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在上面的文章內容中,我們已經解答了關於怎麼簽署有效合同的問題,相信大家已經對此有一定的瞭解了。如果本篇文章還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以在線爲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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