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辦理撤銷贈與合同
民法典規定,贈與人行使撤銷撤銷權的,撤銷贈與合同時要通知受贈人,受贈人收到通知後,贈與合同撤銷。如果是出現法定撤銷情形的,贈與人要在一年內行使撤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第六百六十三條【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及其行使期間】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二、贈與房屋沒有過戶,贈與合同有效嗎
贈與房屋未過戶,贈與合同有效贈與合同是否有效,與房屋有沒有過戶不存在明顯關係,只要贈與人清楚贈與房屋行爲的後果,自願將房屋贈與給受贈人的,那麼雙方依法簽訂的房屋贈與合同,自合同簽訂時起就是有效的。
不管贈與房屋是因爲什麼原因導致未過戶的,工作太忙也好,忘記了也罷,都不影響贈與合同的效力,雙方都應當如約履行房屋贈與合同。
這裏所說的有效,一般僅指房屋贈與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並不意味着房屋贈與合同已經生效。
因爲房屋屬於不動產,法律對贈與房屋等不動產有特殊的規定,只有在贈與房屋辦理了過戶手續後,將房屋過戶到受贈人名下,贈與房屋的權利才全部轉移給受贈人,雙方依法訂立的房屋贈與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贈與人不能在反悔收回贈與房屋。
否則,儘管雙方簽訂的房屋贈與合同成立,但是贈與人實質上還是贈與房屋的主人,贈與人可以隨時要求撤銷房屋贈與合同,收回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贈與房屋未過戶,但只要贈與合同未被贈與人撤銷或被依法撤銷的,贈與合同就一直有效,對贈與人及受贈人都具有約束力,即使贈與人不幸死亡,受贈人也可以根據房屋贈與合同,要求贈與人的繼承人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贈房屋未過戶,贈與人反悔造成損失需擔責如果贈與房屋未過戶,因贈與人單方反悔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受贈人可以要求贈與人予以賠償損失。
尤其是房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的,是不允許贈與人悔約的,一旦贈與人反悔,受贈人可以委託律師透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要求贈與人繼續履行房屋贈與合同繼續送房,或要求贈與人賠償相應的財產損失。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行使撤銷撤銷權的,撤銷贈與合同時要通知受贈人,受贈人收到通知後,贈與合同撤銷,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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