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區別

二者的區別:
定作合同是由承攬人根據定作人要求的品種、數量、質量及規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設備、勞動爲定作人加工特定的產品,定作人給付相應報酬的協議
加工承攬合同,是指承攬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並將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並支付約定報酬的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

定作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