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糾紛會不會坐牢?

一、經濟合同糾紛會不會坐牢?

經濟合同糾紛會不會坐牢?

經濟合同糾紛不會坐牢,經濟合同糾紛是不會坐牢的,經濟合同糾紛是屬於民事糾紛,不觸犯刑法的情況下是不用坐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二、如何進行合同糾紛訴訟

1、提起合同糾紛訴訟也就是向法院起訴解決合同糾紛。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遞交副本。

2、訴狀要整潔,不得亂塗亂改。訴狀應經本人親筆簽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加蓋公章。

3、起訴時,還要按國家規定的標準,預交訴訟費。

4、案件審結後,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雙方都有責任,按責任大小照比例分擔。

經濟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因經濟合同發生爭議。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經濟合同糾紛經過了合同管理機關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合同糾紛訴訟中,憑證是勝訴的關鍵,經簽名蓋章的有效憑證是關鍵中的關鍵。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相對於合同來講,憑證在訴訟中至關重要。因爲合同只能證明雙方的意向,不能證明合同是否履行。各類憑證包括交貨憑證、付款憑證、驗收憑證、結算憑證、清算憑證、對賬憑證,是對合同履行情況的客觀記錄。憑證應當有效才能被法院採納,一般來講只有對方蓋章或能證明是對方工作人員履行職務而簽名的憑證原件,纔是合法有效的憑證。複印件、傳真件和無法證明是對方工作人員簽名的憑證原件,一旦對方在法庭上耍賴不予承認,在沒有其它證據佐證的情況下,這些憑證就是沒有任何證明效力的,如此案件將會面臨敗訴的局面。

若是在合同簽署之後,有一方不能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那麼就會產生合同糾紛。此時合同任意一方都可以在書寫訴狀之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民事訴訟。通常在最後宣判時,是要求違反約定的一方支付經濟賠償金,而並不會判處任何一方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