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2)承諾必須是在有效時間內作出。要約在其存續期間內纔有效力,一旦受約人承諾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諾必須在此期間內作出。(3)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即承諾必須是無條件地接受要約的所有條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條 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