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調查財產的方式都有什麼

債權人調查財產的方式有:
1、新聞媒體、中介機構或政府部門披露的債務人財產資訊,如作爲上市公司發佈的季報、中報、年報等;
2、到公共財產管理及登記機關查找財產線索;
3、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債權人調查財產的方式都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