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否有效

70年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要看具體情況,要確認是屬於產權車位還是人防車位。
產權車位的使用權轉讓協議可以簽訂70年,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人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協議最長期限只有20年,超過20年後的50年期間,就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透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