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合同的生效時間是多久

一、口頭合同的生效時間是多久

口頭合同的生效時間是多久

口頭合同因爲沒有外在的表現形式,一般自雙方就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時成立。即口頭合同如無特殊約定,自雙方就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時成立並生效,如雙方對合同生效約定了具體的條件或期限,則自條件成就或期限到來時生效。

根據《合同法》第10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因此,口頭合同如沒有約定生效條件或期限的,一般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同時,《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二、口頭合同認定的標準

1、口頭合同成立但不一定有效

合同生效意味着已經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享有合同約定的權利並承擔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生效需具備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實質要件包括當事人訂立合同時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及目的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形式要件是指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的合同,合同自批准、登記時生效。

在我國一些單行法中對合同的特殊形式有所規定,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需採用公證形式,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經批准後方能生效。那麼對於這類法律、行政法規有特殊規定的合同,特定形式是否具備會直接影響其法律效力,如果採取口頭形式訂立此類合同,就無法使合同生效,但不影響合同的成立。

2、特定合同須書面形式訂立

書面合同是以合同書、信件等客觀、有形的形式承載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內容。相對於口頭合同而言,書面合同更有利於雙方當事人深思熟慮、謹慎行事,同時在發生糾紛的情況下,能夠作爲一項客觀證據,有利於事實認定和糾紛的解決。

要注意,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口頭協議,如果一方有欺詐或者顯失公平行爲的,是可以反悔的,可以請求法院予以撤銷。如果口頭協議真實有效的,對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協議。而我國法律也是認可口頭合同的有效性,只要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論是否存在書面形式,當事人就應完全誠實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