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籤合同有效嗎

未成年籤合同有效嗎
未成年人作爲一個特殊羣體,受到法律的特別對待。因爲未成年人的心智還不成熟,對於社會事務的認知程度達不到法律的要求,所以,爲了最大的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我國設立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來建立保護屏障,那麼,未成年人與他人簽訂的合同又是怎麼樣規定的?是否屬於有效合同?
未成年人簽訂的合同按照年齡分爲三大類:
第一類:八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8歲以下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其簽訂的合同不論情況,皆爲無效合同。
第二類: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在此階段的未成年人皆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如果法定代理人沒有作出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合同無效。
第三類: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在此階段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但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纔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八條
成年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九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民法典》第二十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