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合同無效:一、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三、內容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四、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所簽訂的合同;五、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簽訂的與其年齡、智力不相符並且未經其法定代理人追認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