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藥品採購合同是否需要附清單視情況而定。一、未能在合同正文中詳細表述的事項,通常情況下應以合同附件形式予以體現,是需要附清單的。合同附件一般對合同正文補充說明的相關檔案,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二、不符合上述情況,則不需要附清單。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