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能是完全建立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的,免責條款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法律也承認免責條款的效力,否則就沒有合同自由可言了。2、對於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免責條款,法律也是應當禁止的,否則不但將造成免責條款的濫用;3、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4、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第五百零七條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