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標的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有哪些

一、合同標的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有哪些?

合同標的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有哪些

1、“標的”條款的缺失導致合同不生效。

標的是民法典律關係的客體,如果沒有標的,就沒有客體,合同關係也應不復存在。實踐中涉及貨物等有形物時,合同標的條款缺失的情況極爲少見,但合同標的是某種權利、行爲,且透過文字描述有一定困難時,就可能產生缺失合同標的條款的情況。

2、合同標的約定不明引發合同糾紛

合同標的約定不明是合同標的條款最容易出現的一種法律風險。因爲雙方對合同標的描述的不準確,不具有唯一性,導致在履行過程中發生分歧的情況較爲常見。

3、合同標的違法致使合同無效。

民法典中明確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在實踐中,因合同標的違法致使合同無效的案件也比比皆是,如禁止流通物買賣合同、企業間的借款合同、掛靠協議、無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等。

4、當事人交易的實際標的與合同約定標的不一致導致一方當事人的權益難以主張。

二、哪些合同標的可能存在風險?

1、合同標的不合法;

2、合同標的不可能給付;

3、合同標的不確定;

4、實際交付的標的與合同約定的標的不符。

三、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標的包含的內容當然非常的多,實際上整份書面合同都是圍繞着標的進行約定的,合同當中的這些所有條款都應該足夠清晰明確,約定的標的跟實際交付的標的必須是一致的,對可能會存在的法律風險要提前透過合同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