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專利申請轉讓合同

如果只需要轉讓外觀專利的話,那麼一定要當事人來訂立好專利的轉讓書面合同。首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如果需要轉讓專利申請權的話,那麼當事人必須要訂立書面合同,然後再經過了專利局的登記以及專利局進行了公告之後纔會生效。而能夠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只有三個,就是書面形式以及登記和公告。

外觀專利申請轉讓合同

如果說沒有簽訂書面形式或者是沒有經過專利局的登記和公告的專利申請權的轉讓的合同的話,那麼這份合同是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因此,如果說需要來轉讓專利的話,一定要經過正規的程序,讓自己的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專利轉讓的合同約定事項有以下的這幾個。

第一,項目的名稱。項目的名稱應該是寫清楚了,是某項發明或者是實用新型,又或者是外觀設計專利權的轉讓合同。

第二,發明創造的名稱以及內容應該用專業的術語來簡潔明瞭的表示出來。其中應該準確的包括了所表達的發明創造的名稱以及所屬的專業技術領域,還有一些現有的技術狀況以及這個發明創造的一些實質性的特徵。

第三,專利的申請日期,還有專利號,還有申請號以及專利權的一個有效期限,這幾點非常重要,一定要寫清楚。

第四,這一點是有關於專利的實施以及專利實施的許可情況。因爲有些專利權利的轉讓合同是在轉讓方或者是與第三方訂立了專利的實施許可合同之後又再來訂立的。所以說這種情況的話應該寫清楚轉讓方是否繼續試實施,或者是已經訂立了專利。如果說已經實施了合同的權利義務的話,那麼又應該如何來轉移。

第五,技術的情報資料清單。不說全部都必須要包含,其中至少應該包括的有發明說明書,附圖以及一些技術領域還有一般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的發明創造所必須具備的一些其他技術之類的。

第六,這項專利的價款以及應該如何支付。

第七,如果說雙方的其中一方出現了違約的情況,那麼違約金或者是損失賠償額的一個計算方法又應該怎麼計算,應該如何來賠償?

第八,如果說真的發生了爭議的話,那麼爭議的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當事人都願意在發生爭議的時候將這個爭議來交給雙方信任的一個仲裁機構來進行處理,而這個仲裁機構應該是在合同中有明確提到的一個仲裁機構。

並且需要明確所共同接受的一個技術合同的仲裁。而這條條款的話具有排除司法管轄的效力。其實專利的轉讓,它主要針對的是申請後的一些專利需要變更權利人或者是變更發明人。

那在申請之後的專利在獲得了授權通知以後。我們稱之爲授權,但是沒有交費的專利。在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進行專利的轉讓了,而這個轉讓的過程,我們就可以把它稱之爲專利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