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合同生效條件有哪些?

一、法律合同生效條件有哪些?

法律合同生效條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備一定的要件後,便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換句話說,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並能夠產生合同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它們之間的聯繫在於: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則。但它們之間的區別也是明顯的。

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中《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羅馬法曾規定了“同時成立之原則”,認爲法律行爲的成立與效力同時發 生。長期以來,我國立法與司法實踐對合同成立與生效以及相關的合同的不成立與無效未作出嚴格的區分,從而將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等同起來。

一是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由於民事法律行爲以意思表示爲基礎,並以產生一定法律效果爲目的,故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能夠正確認識自己行爲的意義和後果。

訂立合同的主體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作爲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自然人作爲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民法典》規定的民事行爲能力。即作爲合同主體的自然人,應該是具有完全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作爲合同主體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它們的行爲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只有在登記覈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濟活動,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組織只有在它們的經營範圍內簽訂的合同,才受法律保護。二是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爲一切民事法律行爲的生效條件。也是合同生效的核心要素。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爲,或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爲的行爲,都將導致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三是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在法律、法規沒有規定時,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禁止性規定。同時,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損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此外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合同還應當符合法定形式。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普遍應具備的條件。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行爲,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爲即民事法律行爲,因此民事法律行爲應具備的條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條件。

針對於簽署合同,首先雙方應該在簽署合同的時候將合同的內容進行確定清楚是否符合雙方所進行商議的內容,因爲一旦簽字之後,如果一方進行違約的話,那麼違約方就需要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並且在進行簽約的時候最好將違約責任確定好,以免日後產生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