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雙方同意協議書上的內容並在上面共同簽字,就有法律效力,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且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簽訂協議的當事人需要雙方或多方,而不是單方所爲,需要經過平等,自願協商而訂立。二,訂立的主體是有資格的民事行爲能力人。三,協議內容不能違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