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合同可以嗎?

一、合同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合同可以嗎?

合同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合同可以嗎?

合同違反法律規定可以解除合同。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無需解除。

無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備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補救,對當事人自始不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

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後,當具備一定解除的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的意思或雙方協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終止雙方基於合同的權利義務的行爲。合同解除可以是雙方協商解除,也可以是先行約定解除條件,當條件成就時合同解除,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在出現某些法定情形時解除合同。但不論是哪種方式解除合同,都是相對於已經生效的合同而言的。

而無效合同是自始無效,即從來就沒有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基於合同的權利義務也從來未產生,因此無效合同根本無需解除。

根據《民法典》規定,其中無效合同的幾種情形

(1) 一方以欺詐、脅迫百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半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於無效合同。

(2)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度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 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知目的的合同;

(4)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 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道

(7)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可撤銷合同,所謂可撤銷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與否,取決於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撤銷權的合同。

可撤銷合同是一種相對專有效的屬合同,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於絕對無效的無效合同。

二、無效合同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返還財產。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當事人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因爲無效合同從開始就無效,所以返還財產就是使當事人的財產關係恢復到合同簽訂以前的狀態。也就是說,是誰的財產就應當歸還給誰。如果標的物已消耗、損壞或滅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還時,則可用賠償經濟損失的辦法進行抵償。

(二)賠償損失。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如果雙方均有過錯,那麼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是指承擔因自己的過錯責任而造成的損失,即指雙方當事人按照責任主次、輕重,分別承擔經濟損失中與自己責任相應的份額,而不是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也不是平均分擔損失。

(三)追繳財產。對於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合同,如果當事人雙方都是故意的,就應當將雙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於故意的,那麼故意的一方應將從對方取得的財產返回給對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經從對方取得的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應收歸國家所有。同時,在追繳故意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時,要注意保護非故意一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說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財產是不能追繳的。

本着契約精神雙方簽署合同,並按照合同內容來履行各自的義務,促進合作共贏,這是簽署合同的目的,也是更好處理雙方之間的關係。合同本身應該是合法合規的,任何內容都將遵循相關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