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1.無簽訂合同日期的合同有效。2.一般來說,簽訂日期不屬於合同的主要條款,其有無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但是影響合同具體生效日期,或者履行期限的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