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撤銷後,當事人也要承擔返還財產、折價補償、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這也是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合同被撤銷後的共同處理原則。合同撤銷,指的是一種由於合同缺乏某些必需的生效條件,所以可以單方面表示撤銷已經成立的合同的一種權利。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