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養老協議書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甲方、乙方(老人)和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姓名、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郵編、電話等身份資訊;2、甲方、乙方以及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3、服務費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條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