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況訂立合同可以變更或者撤銷合同:(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2)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