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金融證劵詐騙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民遭遇金融證劵詐騙,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認爲有犯罪事實的,就會立案進行偵查。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遭遇金融證劵詐騙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