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依照法律規定。律師解析:1、首先要準備起訴狀,各項證據材料,包括合同及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的證據。2、各項材料準備好以後,到管轄地法院立案廳立案就行了。3、立案後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調解-庭審(開庭、法庭調查、質證、辯論、最後陳述、休庭)-領取判決-申請執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四)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