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籤的合同分公司買社保可以嗎

這種情況是不行的,和總公司簽訂合同,就應該總公司繳納社保。社會保險在總公司繳納,勞動合同與總公司簽訂爲宜。而且分公司並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即使分公司依法有資格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由此所產生的責任也應當由總公司承擔。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總公司籤的合同分公司買社保可以嗎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爲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