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解決合同糾紛

怎樣解決合同糾紛
律師解析: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
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
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
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
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