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合同怎麼寫永久轉讓協議

土地轉讓合同屬於普通的民事合同,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或者是脅迫情形,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土地轉讓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土地轉讓的主要目的意義,然後合同可以分條列舉: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轉讓土地的性質、土地的面積、土地的具體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狀況、土地轉讓的協商價格、轉讓方使用情況、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可能出現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賠償方式、爭議解決方式、不可抗力的情形、合同簽訂雙方的主體資訊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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