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的訴訟期間

貨物運輸合同的訴訟時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貨物運輸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爲三年,即從糾紛產生之日起起算訴訟時效三年。

貨物運輸合同的訴訟期間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