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經簽訂的條件下,有不平等條款該怎麼處理

簽了不平等協議後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法律規定,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已經簽訂的條件下,有不平等條款該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