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滯納金如何算

合同糾紛滯納金如何算
律師解析:1、法律對滯納金的數額有具體規定。
即對於行政處罰中的滯納金,最高不超過行政處罰的本金數額。
2、對於民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最高不能超過違約損失數額的30%,超過30%的,即爲過分高於所遭受的損失,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