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母公司籤的合同,子公司開發票可以嗎

用母公司籤的合同,子公司開發票可以嗎
律師解析:用母公司籤的合同,子公司不能開發票。
因爲子公司與母公司都是獨立的法人,並獨立覈算。所以母公司簽訂合同應該由母公司開具發票,如果要由子公司開具發票的話,應該由子公司與客戶簽訂買賣合同,母公司再與子公司簽訂買賣合同。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爲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因此,母公司與子公司作爲不同的法人主體,應當對各自的民事行爲承擔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