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律師解析:針對合同糾紛,解決問題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方式:(1)協商解決;(2)透過第三者調解解決;(3)申請仲裁: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訴訟途徑解決: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