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權有行使期限嗎

合同解除權有行使期限
實踐中,合同雙方當事人會在合同中有約定,約定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在一定條件下,有解除合同的權利。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因此,合同解除權有行使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 【解除權行使期限】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合同解除權有行使期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