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審查的要點是什麼

第一,審查合同主體。
第二,審查買賣標的物(貨物)的基本情況。
第三,審查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
第四,審查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
第五,審查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和包裝要求。
第六,產品價格及支付期限、地點和方式及交貨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第七,審查合同中是否約定驗收或者檢驗的標準、方式、日期。
第八,審查是否約定結算方式。
第九,審查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第十,審查合同落款、署名、蓋章等方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