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可以重新分財產嗎?

一、離婚了可以重新分財產嗎?

離婚了可以重新分財產嗎?

離婚了一般是可以重新分財產的,在離婚之前就需要處理好財產的分割問題,只有是法定情形出現之後纔可以重新分割。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協議離婚後財產糾紛可以起訴嗎

1、協議離婚後財產糾紛可以起訴,根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但是,離婚後以下財產糾紛不能訴:

(1)離婚訴訟中,雙方當事人提及但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中未處理的財產。在離婚訴訟中,雙方當事人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財產,可能是由於法院認爲沒有證據或者其他原因在判決時未涉及到這些財產,或者是法院在調解時未對該部分財產進行調解,調解書中未處理這些財產。

(2)對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服的。訴訟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請再審,透過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訴訟。

有些公民在離婚手續辦理之前,就已經將共同財產轉移到境外,也有些人會與配偶之外的第三方串通舉債。這些行爲之後,無疑是會損害到另一方配偶的財產權益的,故此法律規範也明文規定了,在離婚後若是發現這些行爲的存在,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