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的財產離婚後怎麼分?

一、結婚後的財產離婚後怎麼分?

結婚後的財產離婚後怎麼分?

1、雙方協議離婚後反悔的

因爲協議離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僅僅體現了當事人的意志,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內容未得到國家公權利的認可,如果一方有異議或反悔的話,仍然享有訴權,可以向法院起訴。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對於離婚時應當分割沒有正確分割的財產要求再次分割。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對於離婚時沒有分割的財產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財產離婚後如何分配

夫妻雙方離婚時可以就婚前財產分割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法院通常對婚前財產不予處理,屬於其個人財產部分。

1、婚前夫妻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2、婚前財產不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婚前同居的財產分割

(1)對於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規定,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此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

(2)同居財產分割分兩種情況

1、財產完全能夠說清楚的,也就是說有充分證據證明是一方所有的,應歸一方所有

2、說不清楚的財產,也就是說雙方均無充分證據證明是個人財產的,可以一分爲二地分割財產。

通常情形下,在離婚的時候,不管是採取協議還是訴訟的方式離婚,都需要確定共同財產的分割方案等的問題。若男女雙方是採取的協商方式結束婚姻關係,那麼離婚後的一年內,若是反悔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