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個人財產可以不給子女嗎

離婚後個人財產可以不給子女嗎

離婚後個人財產可以不給子女嗎

雙方離婚,只能分割共同財產,個人婚前財產和孩子的財產,依法是不能分割的。

房子是你們出錢購買的,但給了你父母,如果產權證名字寫的你父母,就視爲你們爲的贈與,現在你們是無權處置該房屋的。

如果你們要變更爲孩子的名字,需要你父母同意並簽訂贈與書後進行公證,然後纔可以辦理相關手續。

孩子現在是未成年人,辦理房產手續,需要監護人列名字。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爲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一是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分割協議卻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的內容雖然也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司法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並沒有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查職權,婚姻登記機關只在形式上進行審查。由於未經過司法審查,因財產分割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與其他合同一樣,必須先經過合法性審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確認,待形成裁判文書後,可申請執行。

個人財產屬於自己的,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自己有選擇的權益,因此有關的當事人需要進行程序的操作就可以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最爲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維繫在時間上需要注意其中的限制,因爲此類問題的解決在認定上會出現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