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強制執行過戶要多久

一、離婚房產強制執行過戶要多久

離婚房產強制執行過戶要多久

法院的執行是有時間限制的,《民事訴訟法》規定是6個月,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有執行能力,應在6個月內執行結束;如果對方沒有執行能力,6個月屆滿時要視情形中止或終結執行(終結執行就是完全結束,中止執行就是暫停執行,等待以後某個時候被執行人又具備被執行能力了,就由當事人向法院申請,由法院恢復繼續執行).

二、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是怎樣的

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債務人未按照判決或裁定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的,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

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包括:

1)人民法院製作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民事決定書、財產處罰決定書以及具有財產執行內容的刑事判決書、裁定書;

2)仲裁機關製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裁決書、調解書;

3)公證機關製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

4)行政機關製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處罰決定書和處理決定書;

5)人民法院製作的承認並同意協助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的裁定書及執行令;

6)人民法院製作的承認並同意協助執行外國仲裁機構裁決的裁定書。

當事人申請執行,必須向法院遞交申請執行書,說明申請執行的事項、理由和要求,並儘可能提供被執行人的開戶銀行賬號及財產情況。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爲申請執行。委託代理人代爲申請執行的,必須向法院提交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和權限。

法院是可以進行強制執行的,但是這個時候一般就是不願意執行這個工作的時候纔會使用強制執行。而且強制執行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所以這個時候最好就是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