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割財產問題如何處理?

離婚分割財產問題如何處理?

一、離婚分割財產問題如何處理?

想要解決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首先需要明白什麼時候可以要求分割財產。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財產分割在離婚時或不離婚時都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財產。

1、離婚時,分割財產。此種情況是一般情況。也就是說,一般是在離婚時提出財產分割。不離婚,不能提出財產分割。此時,離婚財產分割是在夫妻雙方協議時或法院進行判決時分割夫妻財產。

2、不離婚,也可以要求分割財產。此種情況屬於特殊情況,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重大理由”的可以要求分割財產。重大理由有: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溝通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侵害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行爲;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中發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可以在婚姻存續期間請求分割財產。

二、哪些財產屬於可以分割的財產?

根據《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約定內容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不管雙方怎麼分割都可。無約定的,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分割。法律規定離婚分割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財產。也就是說,只要是夫妻間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都可以進行分割。屬於第三人的財產不能分割。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法包括: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於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夫妻在離婚後,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裏需要注意一點,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話,則在離婚的時候是不用進行分割的。關於夫妻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我們是需要多加註意的,在具體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如果是自己無法處理的,是可以聘請專業的人士來幫助自己的。